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
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簡介
為統一汽車牌照管理作業,凡申領核發新車牌照者,應填寫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。
正本申請方式
應備以下證件
1.經檢驗合格之汽車新領牌照登記申請書1式2份。
2.送驗國內生產之出廠證、檢驗合格證、完稅照。
(若為外國進口車輛,檢附進口證明書、原廠出廠證明 、海關完稅照及統一發票)
3.統一發票。
4.下列身分證明文件任一:
(1)個人:國民身分證(或軍人身分證、僑民居留證)正本。
(2)公司行號:應繳驗公司、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(公司含登記表)或公司、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,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。證明文件為影本者,另繳驗該公司、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。
以及車主印章(本人得現場簽名)、有效期限須滿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、交通部核發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文件。另外,96年10月1日起出廠之國產車,須出具防竊辨識碼完工證明單。機關申請規費為「大型汽車新領牌照規費1400元」、「小型汽車牌照規費1250元」 等。
詳細可參考「台北市區監理所」網站說明
https://tpcmv.thb.gov.tw/MotorVehicles/VehicleLicense/LicenseRegistration/l01.htm
圖片參考
準備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