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助說明:委託代辦的客戶
每個流程需要由您提供的資料及注意事項:
作業流程:翻譯作業>公證人認證>外交部驗證>各國駐台辦事處認證
(得看您委託本社的代辦範圍及各國辦理流程而不同流程)
文件翻譯
■請您提供文件提及之人名及公司名稱的外文拼音(如當事人、父母,至少提供重要的),人名建議與護照上相同。您下單時,請以Email提供這些資料。
■若當事人有改過名,請提醒客戶我們僅能依照原始文件的姓名翻譯,無法翻譯成當事人的現名。可建議客戶至戶政事務所申請「含改名記事」的戶籍謄本(中、英文皆可),於國外做為檢附資料送件(請注意,國外單位是否受理,以及檢附資料是否需一併辦理公、驗、認證,需請客戶自行向國外收件單位確認)
■出生證明:若未記載新生兒姓名,我們無法於譯本中加入當事人姓名。建議至戶政事務所申請「出生登記申請書」,並請承辦人員將「出生登記申請書」及「出生證明」裝訂成1式文件,最後以此份文件委託我們翻譯、代辦認證。
■翻譯內容修改:若您希望我社於譯本中加註或修改原文件沒有的內容時,若您要求的部分已偏離或超出原意,因為公證人會審閱譯本是否與原文件完全相符,因此本社無法於譯本中新增或修改原始文件未記載的內容
公證人認證
委託公證人認證的客戶,請瀏覽以下URL
https://glen-opossum-3f0.notion.site/9b42011187d44754870e0f1e92b67977
(2024/7更新)
外交部驗證(文件證明)
請由「申請人」提供以下2項資料(由本社提供表格)。
- 外交部申請表:請參照本社所提供的 【外交部申請表.pdf】第一頁的說明
- 申請人身份資料:如上
所謂「申請人」:欲驗證文件上記載的當事人(若要辦理自己的出生證明;您或父母其中一人也可)或公司,可當作文件證明的申請人。
注意1:若當事人未成年,需請「欲辦理的文件上有記載姓名的其他相關人士」擔任申請人(例如:父親或是母親其中一位),以及提供「親屬關係證明」(如戶籍謄本、身分證正反面)影本即可。
注意2:辦理文件為「死亡證明」時,申請人需為死亡者的親屬,並需提供「親屬關係證明」(例如戶籍謄本、戶口名簿、身分證之親屬欄,可證明申請人與亡者的關係)影本即可。
各國駐台辦事處認證
檢附資料(需要請您提供的):請參照各國別說明頁面
規費:已報在本社報價內。但,規費依收據實報實銷,多退少補。採用外幣收費的辦事處,依得看當天的匯率變動實際的台幣金額。
辦理天數:本社依照該單位平常的作業天數來給您報價。但,若辦事處需較長作業時間(如;該單位的申請人集中或辦事處負責人請長假等),交期可能會順延,不在本社能控制的範圍內,請見諒。
關於作業天數
● 本社報價的作業天數包含翻譯及代辦認證之天數,但不含週末、假日、郵寄時間、您譯本確認(若需)、各國單位臨時拖延。
● 工作日下午5點前下單,下一個工作天為第一個工作天
假如;一個工作天的案件,當天下午3點下單,交期為隔一個工作天
● 部分的駐台辦事處需要預約送件時間(如;墨西哥、荷蘭、菲律賓、新加坡、奧地利、比利時、捷克等),由於預約人數有限,不能排除需要額外的天數等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