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書(民事判決書、刑事判決書)
法院判決書(民事判決書、刑事判決書)簡介
法院根據判決而寫成的文書。包括民事判決書、刑事判決書、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。
參考來源:
http://www.twword.com/wiki/%E5%88%A4%E6%B1%BA%E6%9B%B8
申請補發方式
可至所管轄法院單一窗口服務中心繕寫書狀,並載明請求人姓名、案號、案由等聲請,另依「法院辦理民事事件訴訟文書之影印、攝影、抄錄及翻譯費徵收標準」規定,聲請補發裁判書、判決確定證明書或其他訴訟文書,徵收新台幣100元(10頁以內),逾10頁者,每5頁徵收新台幣20元,不滿5頁者,以5頁計算。法院收受書狀聲請後,交承辦股書記官查明確定後補發。
參考相關連結:
雲林地方法院
http://uld.judicial.gov.tw/?struID=5&navID=5&cid=37
如有其他疑問可至:司法院所屬各機關網站(網址:http://tpd.judicial.gov.tw/?struID=5&navID=5&contentID=55)致電詢問。
圖片參考
準備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