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烏地阿拉伯商務辦事處
客戶案例:
國家概要:
烏地阿拉伯王國,通稱沙烏地或沙烏地阿拉伯,是一個位於西亞阿拉伯半島的阿拉伯國家。面積約2,149,690平方公里,它是在阿拉伯世界中地理面積第二大的國家,僅次於阿爾及利亞。沙烏地阿拉伯北方與約旦和伊拉克接壤;東北與科威特接壤;東邊和卡達、巴林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交界;東南方和阿曼接壤;南方則與葉門交界。沙烏地阿拉伯是世界上石油生產量及輸出量最高的國家。由於有石化燃料支持經濟,沙烏地阿拉伯被列為高收入經濟體之一,人類發展指數亦極高。
所在地:11157台北市天母西路62巷9號4樓
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09:00至下午04:00
電話:02 2876 1444
傳真:02 2876 2919
網站:http://embassies.mofa.gov.sa/sites/taiwan/EN/Pages/default.aspx
簽證申請:
1.我國人於申請簽證時,正確國籍欄資料應填寫”Taiwan”,以維護我國籍資料完整與一致,敬請國人多加注意,避免入境後申辦居留證件遭遇困擾或不便。
2.沙國政府核發我國國人商務簽證手續,可逕由沙國擔保人傳真沙國駐台商務處申辦,惟相關細節仍請連繫駐台北沙烏地阿拉伯商務辦事處。
商務簽證停留沙國期限由一週至一個月不等,必要時可向沙國護照局繳費申請展延。
學生簽證免費,惟須憑沙國入學通知書申辦。
工作簽證時效為三個月,抵達沙國後3天內須由沙方擔保人向護照局申辦居留證(IGAMA),一般效期兩年。
擁有居留證者若須離開沙境須行申辦再入境或一次離境簽證。
回教教胞申請朝覲或副朝簽證,免收簽證費,必須透過沙國及我國旅行社洽辦。
3.國人前往沙國時,因簽證之停留期限多以阿拉伯文書寫,務請向原簽證核發機構確認所持簽證之停留期限,以免逾期停留受罰。
4.沙國法律嚴格,請務必事先查詢不可攜帶入境沙國之物品。
*注意!以上資訊以該國官網的最新消息為準。請客戶親自與相關單位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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