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譯證明 (政府立案) 蓋翻譯公司證明章
我們可提供翻譯證明,但不具公權力。翻譯稿完成,先請您確認後,我們將翻譯本與原稿影本訂在一起,蓋翻譯公司證明章,並由譯者簽名,以茲證明。
為何需要翻譯證明
1. 雖然不用經過公證, 但需要由正式翻譯社(政府立案)來進行翻譯。
2. 以翻譯社的名義來證明, 原文與譯文相符。
作業流程
1. E-mail或是傳真文件檔案,亦可親自送件至本公司。
2.報價。
3.付款。
4.開始作業。
5.請客戶確認翻譯稿。
6.親自取件或是掛號郵寄。
7.客戶驗收
工作天數
a. 親自取件:翻譯完成的當天或翌日。
b. 掛號郵寄:翻譯完成的當天寄出, 翌日送達。
相關費用
收50元郵寄費(掛號), 若國外另計。
*若總頁數超過50頁, 再加收50元(因為超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