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證代辦(翻譯認證)民間公證人證明章
承接個人、公司的翻譯與代辦公證服務,若需公證請將文件正本郵寄至本公司。
為何需要由翻譯公司代辦
1. 公證單位要求翻譯人親自簽名。
2. 申請單位要求由翻譯公司翻譯並公證。
公證的意義
1. 證明文件的真實性。 2. 翻譯的正確性。
準備資料
[A] 國外證件:必須要正本
a. 必須經過國外當地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驗證(若無,請送回當地申請)。
b. 大陸文件,請在大陸公證後,由海基會認證。
[B] 國內證件:必須要正本
成績單/畢業證書 — 學術單位
在職證明,登記證 — 公司
扣繳憑單,報稅資料 — 政府機關(網路電子證明:需由國稅局蓋章)
戶籍謄本– 戶政事務所
結婚證書(非結婚公證書) — 得經過戶政事務所蓋章
出生證明及死亡證明 –得經過戶政事務所蓋章
無犯罪紀錄證明 — 警察局
[C] 合約書或協議書:若有簽名,只能證明翻譯的真實性。
a. 若欲辦理翻譯認證,簽約人須至公證處或公證事務所辦理
b. 簽約人若未能前往,則以授權方式授權他人辦理。
作業流程
1.E-mail或是傳真文件檔案,亦可親自送件至本公司。
2.報價。
3.寄正本至本公司(須以正本文件進行公證與外交部驗證)。
4.付款。
5.開始翻譯。
6.請客戶確認翻譯稿。
7.代辦公證(外交部、大使館文件驗證)。
8.親自取件或是掛號郵寄。
9.客戶驗收。
作業時間
作業時間 (不含翻譯時間):
代送公證:約 2 個工作天;外交部領務局:約 3 個工作天;駐台使領館 / 辦事處:依各機關規定
公證規費
*法定價
a. 純中文文件:500元/式
b. 中、英文對照的文件:750元/式
c. 英翻中、中翻英之譯本:750元/式
d. 中翻外文(英文除外)/ 外文(英文除外)翻中之譯本:700元/式
* 第 6 份起,每份加收 200 元(例:7 份: 750 + 200 + 200 = 1150)
* 若文件的頁數多,公證人按照法定標準另收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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